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性质在认定时有何标准

黔南律师事务所 2393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性质是证据性材料。但是事故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既不具备行政行为性质,也不具备鉴定结论的责任准性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认定内容有,事故形成原因分析;事故当事人的性质基本情况等等。

一、何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性质在认定时有何标准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具有证据的事故书的性质,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责任准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认定认定性质,也不具有行政行为的性质性质。

二、何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载明的交通内容有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事故书的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责任准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是交给哪个部门

律师在线提醒您,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申请人复核须递交以下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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